「降通膨法案」徵最低稅 科技巨擘藉「投資研發」避稅

國會通過的「降低通膨法」把企業稅最低稅率定為15%,目的是增加稅收,支付應對氣候變遷與改進健保制度所需經費,卻與獎勵企業研發的立法牴觸。亞馬遜、威瑞森等科技巨擘仍有辦法透過「投資研發」等手段,來降低稅負。
民主黨的招牌抗暖化倡議,是讓朝減碳轉型的企業享有稅務假期,也在企業免繳「最低稅率」的獎勵範圍。
稅務基金會副主席丹尼爾‧布恩( Daniel Bunn)說,國會已經通過的種種獎勵研發與投資的減稅、抵稅優惠,讓大賺錢的企業最後還是可以繳納低於15%的企業獲利稅。
國會跨黨派的稅務聯合委員會分析法案後指出,法案會在10年內多徵2200億元「企業最低稅」;在股東大會上宣布,三年內平均每年盈利10億元以上的公司,就須繳納15%最低稅。
史坦普500家大公司過去三年稅前盈利逾10億元者,至少有250家,其中,83%全球繳稅的稅率低於15%,包括亞馬遜、英特爾、美國銀行和美銀集團(U.S. Bancorp)、威瑞森和美國電話電報(AT&T),通用汽車和UPS快遞。
美國企業研究所資深研究員龐模羅(Kyle Pomerleau)說,法案規定的企業最低稅根據全球收入計算,因此,海外營利根據較高稅率繳納完後,理論上還是可以繳納低於15%的「國內實際最低稅」。
拜登常說,55家賺錢大企業2020年繳納的聯邦所得稅是零。這句話雖然避開了「企業每年繳稅額都不同」這一事實,卻也正確表述了民主黨一直想糾正的事:長期以觀,許多大公司年繳稅額,低於21%企業稅標準稅率。
谷歌母公司字母公司是「避稅」典範。2019年之前,它的智慧財產產權在避稅天堂百慕達註冊。字母公司堂堂正正向股東報告,幾乎全部海外營收都是愛爾蘭分公司賺來的,因此2018年和2019年全球實際繳稅,省了好幾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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