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精即禁止 奧克拉荷馬州長 簽署最嚴反墮胎法

奧克拉荷馬州共和黨籍州長斯蒂特(Kevin Stitt)在州議會通過一周後,於25日簽署目前全美最嚴格的禁止墮胎法,宣示「生命自受精一刻開始」;與去年德州通過的墮胎法案相仿,奧克拉荷馬州以「民事訴訟」手段賦予民眾舉報違法墮胎權利,而不以刑事訴訟手段由州司法部門介入,以避免可能的憲法爭議。
斯蒂特在簽署儀式完成後發表演講表示:「我向所有奧克拉荷馬州民眾保證,從受精的那一刻開始,我們就有義務保證胎兒及母親的健康。」
該州的反墮胎法不考慮懷孕周數一律禁止墮胎的規定雖是全國最嚴,但仍設有兩項重要例外,即繼續妊娠會危及母體生命,以及向警察備過案的亂倫或妨礙性自主造成的懷孕仍可執行墮胎;此外,孕婦自然流產但死胎未排出體外者,反墮胎法仍允許醫師得執行手術。
墮胎權維權團體古特馬赫研究院(Guttmacher Institute)政策分析師伊莉莎白.納許(Elizabeth Nash)表示,這項政策對於許多有墮胎需求的民眾而言是毀滅性的打擊;她說,也會影響到先前因德州嚴格墮胎法案而來到奧州墮胎的女性。
支持婦女選擇權的計畫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誓言將奧克拉荷馬州告上法庭,稱該禁令「必須停止」;另一支持墮胎的團體大平原地區計畫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 Great Plains)執行長艾蜜莉.威爾斯(Emily Wales)也說:「奧克拉荷馬州的立法以及其他共和黨領導的州急於頒布新的限制措施,顯示在最高法院正式推翻羅訴韋德案之前,已形成一個新的『法律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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