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團體:通訊投票須見證人簽字 增加弱勢選民障礙

新冠疫情下選擇通訊投票的選民激增,然而在部分州,包括兵家必爭的北卡羅來納州及威斯康辛州,繁複的通訊投票程序更添一項要求,就是選票上須有見證人簽字。
根據選舉數據分析,北卡州就因為選票上缺乏見證人簽字或其他見證人資訊,占無效選票的比例極高,尤以非裔選民為絕大多數。儘管現在有一個修正遺漏的程序,但有維權組織認為,這些數字不僅是一個警訊,除了給選民造成額外障礙,也成為法律爭議的源頭。
根據州選舉委員會的數據顯示,北卡州自三周前開始早期投票以來,迄今退回及處理20萬張選票,其中有1700張因為缺少見證人姓名,簽名或地址而無法點算,這佔了無法點算選票類別的一半。
數據也顯示,非裔選民已投出的選票占總選票的16%,然而其中有43%給歸類為信息不完整。
北卡州選舉委員會發言人甘農(Pat Gannon)將錯誤歸咎於對選舉過程缺乏經驗,因為北卡州過去很少有選民以通訊方式投票。甘農表示,這些選民有許多是第一次採取通訊投票,因而可能並不完全理解法例的要求。
在新冠疫情大流行前,只有12個州要求在選票上要有見證人或公證人簽字,然而為了簡化疫情大流行期間的投票程序,一些州已修訂法例,目前僅有八個州要求這樣做。至於西部五個州,通訊投票全部毋須見證人簽字。
支持實行見證人簽字要求的,認為可防止選民欺詐,見證人是作為選民的擔保。但維權組織認為,這個規定,無必要的增添長者、獨居者、殘疾人或有慢性健康問題等選民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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