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拿真槍當電擊槍 女警誤殺非裔 華裔女法官主審

明尼蘇達州女警錯拿真槍當電擊槍誤殺非裔案8日開審,主審的華裔女法官瑞傑娜·楚(Regina Chu)宣布14人組成的審案陪審團,其中包括九個白人、一個非裔和兩名亞裔,另有兩名白人替補。
49歲的女警金·波特(Kim Potter)去年4月11日執行攔檢時誤殺非裔懷特(Daunte Wright)的情景,被她的隨身攝影機錄下,顯示另一名警察拖懷特下車時,她威脅說如果不從就使用電擊槍;開槍後傳出波特的聲音:「我拔錯槍,打中他了」。
懷特中彈後仍駕車前行,撞車後停住,錄音中波特連喊「天哪」;兩天後她主動辭職。
懷特的母親說,她當時試圖與兒子聯繫但一直沒有回音,後來車上的一名女乘客接電話說,警察開槍擊中了懷特。
辯護律師說,波特從警26年從未開錯槍,但即便是警察也會犯錯,而且20歲的懷特不應逃跑,他應聽從警察的命令,波特和其他警察是準備逮捕懷特,看到他試圖逃跑才開的槍。
辯護律師說,當時另一名警察在車裡要逮捕懷特,如果他開車逃走,車內警察將面臨危險,因此波特開槍有正當性,為保護同袍她有權使用致命武器。
波特是與一名受訓的新警察執行攔檢,他們發現懷特的車牌已過期,後視鏡掛著空氣清新劑,並查出懷特有通緝令在身,因此準備逮捕;但懷特拒不合作而是回到車裡,波特威脅他「我要電擊你」。
受訓的新警作證說,車上有大麻味道,懷特沒有駕照,拿出的車輛保險也已過期,而且是他人的名字。
但檢方對陪審團說,波特開槍與她的訓練不符,拿錯槍正是她多年受訓中所應避免的。
瑞傑娜·楚法官在明尼蘇達大學獲學士學位,在William Mitchell學院法學院獲得法學位,她1980年代起分別在私營律師事務所和到明州檢察長辦公室工作,2002年被州長任命為Hennepin郡法官,至今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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