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斯拒引第25修正案免職川普 學者指引「第3條路」

副總統潘斯12日去函眾院議長波洛西,拒絕動用憲法第25條修正案將川普總統免職。眼看國會彈劾罷免川普總統,前路方遙,知名的南北戰爭歷史學家方納(Eric Foner)指出了「第三條路」:引用鮮為人知的憲法第14條修正案第三款。此條款旨在阻止支持叛亂者續任公職。
在眾院將表決呼籲潘斯引用憲法第25條修正案、宣布川普不適任總統的前幾小時,潘斯致函波洛西表示,他上周「未因承受壓力而無法行使我的憲法權力來決定大選結果,現在也不會在國家處於如此重要時刻,屈服於眾院玩的政治遊戲。」
眼看潘斯拒絕動用第25條修正案,國會彈劾之路也非一蹴可幾, 寫下多部有關內戰、重建時期(Reconstruction)和林肯總統等著作的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方納指出,已有歷史學者與他通電郵討論:「若川普有罪,難道不適用第14條修正案第三款嗎?」
1868年通過的憲法第14修正案,以提供昔日奴隸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及平等保護而聞名。方納說,只有像他這樣研究那個時代的人,才真正聽說過第14條修正案第三款。
第14條修正案第三款原意如下:「在就職時宣誓支持憲法的聯邦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或副總統當選人,聯邦或任何州的任何公職、文職或軍職人員,或聯邦官員,或任何州立法機關成員,或任何州執法或司法官員,都不得參與造反或叛亂或給予敵人協助或安慰。」
學者指出,第14條修正案第三款並沒有革職機制,想用該款結束川普的總統職位或許不可能,但它可用來防止川普或其他支持試圖叛亂者的政治人物再次擔任公職。
此外,學者表示,彈劾須獲參院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才能在川普離任後才開始進行審判對他定罪。但第14修正案第三款毋須絕大多數同意才能引用,也不會把拜登任期一開始就搞得很複雜。
專文研究第14條修正案第三節的印第安納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格里奧卡(Gerard N. Magliocca)表示,國會以多數決表達立法者主張情況適用第三節的意見之後,法院就必須作出法律聲明,「這不僅只是國會能做的事。」
第14條修正案第三款將如何適用在川普身上?方納和馬格里奧卡雖不確定,但他們均認為各方對此條款的興趣會迅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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