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欲任特別檢察官查大舉舞弊 法律專家批:誤解法律

川普總統有意任命律師席妮‧鮑威爾(Sidney Powell)擔任特別檢察官,調查「總統大舉舞弊」,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法律專家霍尼格(Elie Honig)20日發表專文,認為就特別檢察官任命法規定及鮑威爾最近的興訟因由均遭法院駁回等條件,此事萬萬不可。
霍尼格指出,要任命鮑威爾出任特別檢察官或任何有實權的政府官職,堪稱極不負責任又危險;鮑威爾擔任過聯邦檢察官是沒錯,但目前她顯然已經完全脫序,最近高幅宣稱外國試圖影響美國總統選舉的陰謀論,以此向法院提出一長串訴訟,均遭法院明智地駁回,不啻重重打她耳光。
霍尼格再指出,總統考慮任命鮑威爾出任特別檢察官,必定是誤解法律。依檢察官任命法規定,只有司法部長才能任命特別檢察官,而非總統。固然有人說,總統是政府行政權之首,可以下令司法部長任命鮑威爾,但那麼做勢必引起法律爭辯,導致司法部遭譏諷為政治化,公信力嚴重受損。
再者,法律規定,唯有「刑事偵辦某人某事之理由充足」,但偵辦行為會讓司法部陷於利益衝突,或者出現「其他異常狀況」,才能任命特別檢察官。川普聲稱這次選舉有大規模舞弊,其興訟已遭各級法院悉數駁回,要想任命鮑威爾出任特別檢察官再興訟,完全不符合法律要求。
特別檢察官法另要求特別檢察官必須是「律師,以其正直以及判斷力不偏不倚而聲名卓著」。鑒於鮑威爾最近提倡可證明為不實的選舉陰謀論,政治上公然為川普吆喝加油,顯然不符這項要求。
鮑威爾若獲任命為特別檢察官,則會取得怎麼看她都不配行使的龐大權力。首先,特別檢察官除擁有一般檢察官的所有權力以外,還依法對案件偵辦,有權「決定要不要告知或諮詢司法部長,若選擇要,可決定其限度。」想到鮑威爾最近的言行舉止,給她那般權力,叫人不寒而慄。
霍尼格認為,川普若一意姑行,硬要任命鮑威爾出任特別檢察官,拜登出任總統之後,有十足的理由迅速終結這項濫權任命。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