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清白法案」 剔除重罪、性犯罪

記者許君達/紐約報導

紐約州議會近日對面臨爭議的「清白法案」(Clean Slate Act)提出了最新的修改版,計畫收窄有資格封存犯罪紀錄的範圍,使謀殺等嚴重罪行以及性犯罪者不能「復歸清白」;該修訂版獲得官員支持,使通過的可能性大增,州長霍楚(Kathy Hochul)也表態,只要議會表決通過,她將簽署立法。

「清白法案」擬為服刑後的罪犯在一定年限後,得以封存犯罪紀錄,避免在求職和租房時遭受歧視。新的修訂版最大的變化,是不再讓除涉違禁藥物案之外的其他A類重罪者,紀錄得以封存,曾犯有A類重罪者將與性犯罪者一樣,終身背負犯罪紀錄。此外,犯有其他等級重罪者,要在出獄後等待八年才能封存犯罪紀錄,而此前的版本是七年。對輕罪犯來說,刑滿三年後可封存紀錄的規定沒有改變。

「清白法案」已討論多年,但至今依舊未能過關;新修訂版本獲得霍楚、工會等的支持;提案者州參議員米維(Zellnor Myrie)對最終能否在本季立法會期截止的8日(周四)前通過,他則持謹慎樂觀態度。

霍楚表態,只要州議會表決通過「清白法案」,她將簽署立法。(美聯社)

目前,新修訂的提案內容還存在一些細節尚待討論,比如定義服刑結束時間時,是否要考慮假釋與緩刑的因素等等。共和黨也不支持「清白法案」,州眾議會少數黨領袖巴克萊(Will Barclay)說,「這將是職業罪犯的又一次勝利,也是紐約公共安全的又一次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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