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鯛檢驗烏龍的警訊

程仁宏(台北市)

高雄市衛生局於10月抽驗全聯販售的「台灣鯛」產品,檢出法規規定為「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恩氟喹啉羧酸。然而,供應商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隨即將同批次留樣送交第三方檢驗機構SGS檢測,結果顯示未檢出相關動物用藥殘留。高雄市政府則回應,兩者檢體不同,進一步引發消費者疑慮與拒買潮,市場迅速受到衝擊。

其後,高雄市衛生局坦承,負責檢驗作業的研究助理為約聘檢驗人員,並指出該員錯誤調整檢驗設定條件,將禁藥檢驗值放大十倍,導致初步結果顯示「檢出」。在釐清錯誤後,衛生局確認最終結果為「未檢出」,市長陳其邁為此三度道歉,並表示市府將承擔所有相關賠償責任。

然而,這起事件引發了多項制度性疑問。第一,食品檢驗報告是否能由「約聘人員」獨立判定?第二,檢驗設定是否允許個別人員任意調整?第三,政府疏失導致的消費者信心受損與業者損失,為何需由納稅人全額負擔?

以消基會的食品抽驗流程為例,檢體檢驗結果出爐後,需經檢驗人員確認、實驗室主任複核,再由檢驗長最終審查,尤其涉及違規項目更需嚴格把關;因為一旦對外公布「檢出」,即可能重創業者商譽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相比之下,高雄市衛生局此次的檢驗流程,卻顯露出層層審查不足與內控機制鬆散之弊。

更嚴重的是,若約聘人員能任意調整設定,無論是放大十倍還是縮小十倍,都可能影響結果,這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監測的公信力。食品檢驗應建立在科學與嚴格的程序之上,而非個人的操作彈性。事件爆發後,台灣鯛的市場價格與銷量明顯下跌,漁民生計受到衝擊,甚至出現漁民自動載魚到便當店兜售的情況。衛生局雖表示將依國賠規定負起責任,外界卻質疑這起風波源自政府疏失,為何要由全民共同埋單?

這起台灣鯛檢驗風波,凸顯了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上的制度缺口,包括檢驗流程控管不足、權責分工不清及資訊公開程度不透明等問題。食品安全攸關公共信任,一個錯誤數據即可造成市場崩盤與產業鏈損失。未來政府除須徹底檢討並改善檢驗流程,也應建立更嚴謹的內部審查機制,以確保每一項檢驗結果都禁得起科學與社會的雙重檢驗。政府更應提出具體補償措施,協助漁民走出由此次風波導致的危機,以避免同樣行政疏失重演。

(本文取自12月9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消基會名譽董事長)

陳其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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