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可開除獨立機關首長?大法官言詞辯論傾向支持
2018年獲得前總統拜登任命的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委員蕾貝卡‧斯勞特(Rebecca Slaughter)今年3月遭川普總統撤職後,援引具有90年歷史的重大判例「亨弗里執行人訴美國案」(Humphrey's Executor v. United States)提告,指控川普觸犯聯邦法律。斯勞特向法院指出,FTC為獨立機關,委員唯有在「欠缺效率、瀆職、違法失職」(inefficiency, neglect of duty, or malfeasance)情況下才能被總統解職。最高法院8日進入聽審,在兩個半小時的言詞辯論中,大法官發言傾向於支持總統有權開除聯邦獨立機關首長。
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對代表聯邦政府在最高法院打官司的司法部訟務次長(Solicitor General)沙爾(D. John Sauer)提問時,針對聯邦準備理事會(Federal Reserve)能否維持獨立自主表示憂慮。
不過,卡瓦諾與另位五位保守派大法官基本上認同川普政府主張,也就是總統有權對行政部門轄下數十個機構擁有更多控制,例如FTC、全國勞工關係局(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等。這些機構的首長是由總統任命,人事案必須在參議院通過,以交錯任期(taggered terms)任職,相同政黨同時任職人數通常設有限制。
川普第一任期任命的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發言時說,從實務角度看來,這些機構可能構成不當的「政府第四權」(fourth branch of government),由未經選舉產生的官僚掌理,主管官員沒有直接向總統或國會負責。
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則指出,國會有權成立兩黨共同組成的專家小組,以監督敏感的政策領域。川普之前的歷任總統從來不曾質疑這些獨立機關主管官員的任命條款。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發言說:「獨立機構自建國以來就存在了,並非現代發明。」大法官凱根(Elena Kagan)表示,「亨弗里執行人訴美國案」判例若被推翻,總統將獲得「不受約束與控制的龐大權力」。
川普企圖開除聯準會理事莉莎‧庫克(Lisa Cook)引發的訴訟,最高法院明年1月將進入聽審,大法官們似乎對於若川普能開除聯準會領導人可能引發的經濟不確定性感到疑慮。兩起訴訟估計將在2026年7月宣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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