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華男四年前駕車在布碌崙(布魯克林)時,被大型卡車從後方嚴重追撞,車禍造成的傷痛導致之後兩年他不斷做理療、並動了兩次大手術;雖然事故後對方提出很多較有利證據,但經華男的代表律師力爭,並提出醫生證明車禍對其造成的嚴重影響,雙方最後於今年3月在庭審過程和解,華男獲得215萬元賠償。
當事人金先生回憶,2015年3月的一天中午,他開車在布魯克林D大道和49街交口等綠燈時,突然車後方一輛大貨車撞了上來,把他的豐田Camry撞到六、七米外,他也感到一陣眩暈並立刻打電話給附近的朋友,朋友將他送到醫院並立即報警;肇事司機當時留在現場,表示因疲勞駕駛太睏而未注意紅燈、因此沒有及時剎車。
金先生在醫院稍作檢查後,醫生認為他沒有嚴重外傷,只開了止痛藥來緩解背部、頸部、膝蓋和頭部的疼痛和肌肉酸痛;但金先生說,事發後他半年多無法正常工作,要不斷做理療來緩解左上半身的疼痛感,2016年初他又做了一次肩膀手術,事發兩年後半的2017年9月,他又不得不再做脊椎手術。
金先生的代表律師黎保利(James Napoli)11日表示,該案肇事司機和卡車公司方的代表律師及保險公司態度十分強硬,指金先生事故發生後未被救護車送到醫院,代表傷勢並不嚴重,而且醫生沒有為他做X光等檢查,認為他雖然受影響,但並沒有嚴重傷害;對方還指金先生出事時已44歲,身上的病痛感可能早在事發前已經存在。
黎保利說,很多情況下的這類案件可能不利於受害者,官司很可能打輸,但他和金先生找到權威的醫生證明,指金先生的傷雖未立即產生明顯和肉眼可見的傷痛,卻會留下後遺症;根據核磁共振圖像顯示,其頸椎軟組織突出、壓迫神經,金先生也說事故後手臂一直是麻木的,但他總以為會恢復而遲遲沒做手術,最後實在疼痛難忍才開刀。
金先生來美十多年,家中有兩個孩子,事故發生後,他只能減少送外賣的工作時間,收入大幅減少,215萬元賠償主要包括過去四年的病痛補償、就醫費用以及之後需要的醫療費用。
金先生非常感謝律師黎保利為他爭取最大利益;黎保利也醒民眾一旦發生意外,一定要及時記錄下事發現場的一切,拍照留證,並撥打911等警方到場,並要盡快看醫生,不要硬逞強覺得傷勢不嚴重,無論任何意外都應記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