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薩斯州梅里安姆市(Merriam)的一名中餐館東主,因為向聯邦政府提交顯示他向員工支付最低工資的偽造證明被判有罪,將在聯邦監獄服刑。
聯邦檢察官麥卡利斯特(Stephen McAllister)宣布,梅里安姆「中國園自助餐館公司」(China Garden Buffett, Inc.)現年39歲的東主林勇(Yong Lin,音譯), 上月在法庭承認2013年2月和2014年1月,向聯邦勞工部提交偽造紀錄以阻礙調查的兩項重罪罪名,被判處10個月的刑期。
根據堪薩斯州聯邦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住在堪薩斯州東部城市歐弗蘭公園(Overland Park)的林勇在認罪協議中承認,聯邦調查發現他沒有遵守「公平勞工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並未支付加班費和最低薪給工作超過40小時的員工,同時未保存紀錄。
勞工部指出,林勇拖欠56名員工的薪水高達70萬元9539元,原本可被判最多20年刑期、25萬元罰款、出獄後接受監管三年並歸還欠薪。
林勇起先同意償還拖欠工資。但隨後的調查發現,他假裝遵守法律規定,支付餐廳服務人員最低工資,然後要求員工兌現支票後再把錢還給他。2011年另一項類似調查,也發現 「中國園自助餐館」 違反「公平勞工標準法」,積欠16名員工1萬55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