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來源:記者牟蘭
涉嫌在法拉盛華人月子中心持刀刺傷三名嬰兒和兩名成人的華裔月嫂王玉芬(Yufen Wang,姓名皆音譯),16日上午在皇后區刑事法院上庭,她的親友當日帶著嬰兒和幼童到庭旁聽,辯護律師以當事人有多次自殺傾向,且在獄中未接受足夠心理治療等為由要求保釋,但遭法官拒絕;下次上庭時間為明年1月30日。
16日上午,52歲的王玉芬身穿淺咖色囚衣,帶著手銬,頭髮披散,行動緩慢地在辯護律師陪同下上庭。嫌犯的兒子、兒媳、友人帶著一名女幼童和襁褓中的嬰兒旁聽。
助理檢察官斯維特(Matthew Sweet)先在庭上陳述,稱案發後,被告在紐約長老會皇后醫院(NewYork-Presbyterian/Queens)接受治療時告訴醫生和警探,她看到了一群狼並嘗試「殺殺殺」。
王玉芬的代表律師堅持無罪辯護,表示當事人不認四項二級企圖謀殺和四項一級攻擊等十項起訴罪名,並提出以1萬元保釋當事人在相關醫療機構接受治療;她說,當事人在獄中有多次自殺傾向,最近幾次和嫌犯會面時,當事人身上仍不斷有新傷口出現,因此認為她未在獄中受到足夠的心理治療,「為了讓她的精神疾病不再惡化,更不要在死在獄中」。
被告律師補充,王玉芬持有綠卡,在法拉盛櫻桃大道的住所居住兩年;其丈夫、兩個兒子和三個孫子女均在美國居住,沒有潛逃風險。她說,當事人的家人也同意,監督她在保釋後進行相關心理治療。
雖然嫌犯的親友抱起兩個孩子起立並點頭,以示認同律師陳述,但法官布赫特(Richard Buchter)以理由不足為由,駁回保釋申請,「把她(王玉芬)送到一個沒有任何安全保障的地方是不合適的」。
庭審結束後,王玉芬的兒子在庭上幾次小聲呼喊「媽媽」,但嫌犯隨法警徑直離開,未回應家人。
9月21日,在法拉盛161街美寶月子中心工作的王玉芬刺傷中心內三名嬰兒和另一名女性工作人員,以及一名嬰兒的父親,之後企圖割腕自殺;全案包含嫌犯在內,共有六人受傷。
本月2日,王玉芬被大陪審團以四項二級企圖謀殺、四項一級攻擊、一項二級攻擊和一項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起訴;若罪名成立,將面臨五至25年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