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華裔釣客遇襲案2月12日宣判後,受到華人社區質疑判刑太輕,而被告密德頓也對法官的判決表示不滿。在原告的部分,受害人貝維克(Shayne Berwick)家屬在當日判決時向媒體表示,被告的犯罪行為明顯,且導致受害人造成終生殘廢,確只獲判兩年少一天的徒刑,此判決使司法得以蒙羞。而被告方面則是主張無明確的犯罪動機,故不應受到判刑。因此原告及被告雙方,均先後向安省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而昨日被告密德頓上訴。被告提出上訴的理由,包括原告律師對於案例的引用不充分,及被告犯罪動機不明確。承審法官在聽取被告律師陳述之後,認同被告律師所陳述的理由,因此最終做出被告得以暫時假釋的判決。
受害人貝維克的父親及繼母在步出法庭後,對司法所做出的判決提出嚴厲的譴責。據Omni TV報導,貝維克的父親Colin Berwick表示,這樣的判決,是給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一記響亮的巴掌。為了還給兒子一個公道,他們定會上訴到底。
此案發生在2007年9月16日,當時華裔釣客柳若珩與其白人及其他族裔友人一同前往約克郡的Sutton湖釣魚。被告密德頓使用含有種族歧視意味的言語前往挑釁,並開車衝撞柳若珩等人,造成多人受傷及受害人貝維克終生殘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