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刑16年 實習醫涉分屍判10月
記者白錫鏗、蔡佳妤台中7日電
November 07, 2009 12:04 AM | 960 觀看次數 | 1 1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男子黃士翰去年遭男友黃家慶與就讀中國醫藥大學的情敵林姓實習醫師分屍案,檢方認定林是殺人共犯,求刑16年;但一審判決大逆轉,法官查出林受黃以公布盜取學校藥物脅迫,僅參與分屍,依毀損屍體輕判十月,黃則判處無期徒刑。

林姓實習醫師(27歲)案發後已被校方開除,他不服,向校方申訴,但校方開會後,將他申訴駁回,大好前景就此斷送。據了解,他的家人事後同意賠償被害人家屬250萬元。

死者黃士翰的父親表示,他對主嫌黃家慶(24歲)只判無期不服;至於林姓實習醫師(27歲),若只是被脅迫分屍,他可以原諒;檢方表示,將等收到判決後研究上訴。

黃士翰去年11月7日失蹤,家人報警協尋,檢警一個月之後,查出他遭男友黃家慶以藥物迷昏殺害後分屍,迷藥則來自黃的另名好友林姓實習醫師,檢方依殺人等罪分別求處無期及16年重刑。

一審合議庭查出,黃家慶謊稱是醫學系學生,在網站結識林姓實習生進而同居;黃因涉及竊盜、詐欺被通緝,起意殺害男友黃士翰,再假冒他的身分逃往大陸。黃家慶從前年5月開始,以失眠為由,要求林偷竊肌肉鬆弛劑、鎮靜劑等藥物給他。

去年11月7日,黃家慶到黃士翰家,詐稱這是人體實驗的藥物,參與實驗有錢可賺,誘使黃士翰接受注射,待黃士翰死亡後,將屍體移往與林租住學府路的套房,與林共同支解成15塊丟棄。

法官指出,林提供藥物到黃家慶用來殺人,時間差了一年,且林與死者從未見面,也無通聯紀錄,採信他因被黃家慶以公布他盜取學校藥物脅迫,才參與分屍未殺人的說法,依毀損屍體輕判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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