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994年9月29日自台灣來美依親(兒女均在美),於當年(1994)11月16日收到綠卡(批准於1994年10月19日),時年73歲。至今未離美超過6個月。聽人家說來美超過或將近15年,即可申請免試,或以母語入籍。我今年已85歲半,應已合此條件。請問﹕此說確否?若正確,我應何時提出申請為宜?向何機關申請?
答﹕
如果在美國拿到綠卡並居住超過15年,本人現在年紀超過55歲,或是拿到綠卡並居住在美國超過20年,本人現在年紀超過50歲,則可申請免考英文。但是仍要考美國歷史及政府知識,只是可以用母語考。若是年紀超過65歲,而且拿綠卡並住在美國超過20年,則考試題目會是針對老年人的題目,比較簡單。
你年紀以超過55歲,到今年10月則拿綠卡滿15年,又一直居住在美國,可以在10月時申請考公民,並且要求免考英文,用母語考美國歷史及政府知識。只是因為你還沒拿綠卡滿20年,所以不能考比較簡單的題目。
若是住在紐約及新澤西州 ,則應將N-400表格寄到移民局﹕USCIS, P.O. Box 299026, Lewisville,TX 75029
(/李定一律師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