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署立新竹醫院胸腔科主任柯政昌指出,一般肺癌患者以肺腺癌居多,約占5、6成以上,其次是上皮細胞肺癌及小細胞肺癌,分別占3成及1成左右。肺腺癌大都長在肺部邊緣,第1、2期通常沒有臨床症狀,一旦出現喘、嚴重咳嗽、咳血、胸痛、類似中風症狀及下肢乏力等不適症狀,往往已進展到3B,甚至第4期,很難再經手術治療,而患者的平均存活期,也只剩短短半年而已。
雖然肺癌如此難纏,但在標靶藥物一個個問世後,還是可以把殺傷力降至最低。
柯政昌指出,近年來的研究顯示,肺癌的上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EGFR)若出現基因突變,就可能讓標靶治療奏效,進而延長病人之存活時間。
柯政昌表示,肺癌的上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可分許多區域,其中以第19、20及21區最易出現基因突變。如果是第19或第21區出現基因突變,標靶藥物的療效就相當好;如果是第20區出現基因突變,標靶藥物效果就明顯降低。
正因如此,醫師建議已診斷出肺腺癌的患者,應立即就醫,醫師會從肺癌組織取下切片檢體,再做DNA(去氧核糖核酸)基因定序或PCR(聚合鏈鎖反應)等基因檢測,確認肺癌上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第19至21區是否出現基因突變。
如果確認第20區出現基因突變,標靶藥物的療效不佳,即應以化學治療為主;如果確認第19或21區出現基因突變,則可在化學治療告一段落後,再施以標靶治療,以收最佳效果。或者可以先用標靶治療,若病情惡化,再使用化療,其效果一樣好。柯政昌指出,海內外研究顯示,19或21區出現基因突變、依序接受化療及標靶治療的肺癌患者,平均存活期可由半年增加到2年以上,療效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