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美牛修法 藍亮出底限
記者楊湘鈞台北5日電
November 04, 2009 03:21 PM | 26 觀看次數 | 0 0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台灣立法院朝野3日達成共識,6日將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草案逕付二讀。政府高層昨天表示相關修法必須符合WTO的架構與精神,國民黨團也立即回應,指將依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標準,依疫區、可控制區及非疫區給予不同限制,國民黨團表示,修法底線就是「不違背議定書內容」。

國民黨團原先的腹案是只要拿掉「曾是疫區」四字,即可避免落入「重啟談判」困境,但前天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與馬英九總統通電話,馬總統「關鍵提醒」,黨團因此重新思考修法方向。另外,立法院長王金平也證實前天跟國安會秘書長蘇起談過此事。

呂學樟透露,總統在電話中主動提出立法邏輯的衝突。馬總統告訴他,若認定為疫區,應該整隻牛都禁止進口;若是非疫區,為何需要限定任何部位?希望黨團思考。

呂學樟說,「總統的提醒,黨團也注意到了」。目前初步的想法是依OIE標準,細分為疫區、非疫區及可控制區,再分別訂定不同限制進口標準。

他舉例,美國雖曾被列為疫區,但目前如同台灣一般屬「可控制區」,對於一些有高度疑慮的部位,如內臟、絞肉等,可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或直接於食管法內訂規則讓其「進不來」,並思考以修飾文字方式避開與議定書牴觸之處。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中央政策會已著手研究,將與國民黨智庫、黨政平台討論後,提出新的修正動議。依照議事規則,最遲會在下周一提交程序委員會,與其他版本併案協商,在十七日前完成修法。

林益世也透露前天的朝野協商過程指出,在總統關切前便已向在野黨提出「曾為狂牛症疫情地區」字眼,在執行上有困難,因此才未同意草率完成修法。他解釋,若曾有疫情便限制進口,因台灣也曾是口蹄疫疫區,他國也可比照辦理,這樣修法對台灣國際形象、廣大養豬戶都絕對是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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