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美國公民,打算用台灣護照進入台灣並停留一年多。需要怎麼做才能確保入境美國沒有問題﹖
我在2007年回台灣超過七個月。當我在波士頓台灣辦事處辦台灣護照時,他們說美國公民持台灣護照回台灣超過六個月,美國護照上一定要加蓋台灣簽證,否則回美入境時,我的美國護照可能會被美國海關人員沒收或撕毀,因為美國護照上沒有回台灣的紀錄,而懷疑我可能有兩份護照,所以美國護照會被沒收。因此那時我付了一百元讓他們在我的美國護照上蓋台灣簽證,所以能在回台灣七個月後順利返回美國。我在2010年須回台灣一年,需要採取那些步驟來保護自己?
答﹕
在這個加強治安的時期,國安局安全調查員或許會積極試圖知道到底美國公民旅行時去了那些地方。否則你去台灣是用台灣護照或美國護照,不會有什麼區別。美國公民只要沒有犯下放棄國籍的罪,在海外旅遊多久都可以。持有和美國沒有打仗或對美國不懷敵意國家的外國護照,不構成放棄國籍的罪行。
如果政府能提出證明你隱瞞或歪曲事實,故意歪曲事實或隱瞞,這些事關重大,且你的公民身分是因為歪曲事實或隱瞞才拿到的,那麼你的公民身分有可能被撤銷。
如果你在申請公民填表時沒有歪曲事實或隱瞞,你的公民身分不會被撤銷。(/李亞倫律師主答 /溫麗菁助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