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2006年底以B-2探親簽證來美國看我們,由於我們有一個孩子需要照顧,所以父母就決定逾期居留幫助我們帶孩子,現在我已經成為了公民,我將如何為我父母申請綠卡?如果申請父母經濟擔保每年的稅單是多少?是一年還是三年的稅單。還有我聽說逾期居留還需要繳罰款,這罰款將如何繳?還有到時間父母還將面試嗎?
答﹕
雖然你父母有逾期居留的不良紀錄,但因為你是公民,通過你申請他們依然可以在美國調整身分,而不需繳任何罰款。至於你是否可以做他們的經濟擔保人,那要看你的收入是否可以達到移民局2009年按人口計算規定的標準。根據我們的經驗,如果所有材料交的齊全,你父母應該不需要接受面試就可以直接獲得綠卡。(/陳梅律師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