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將放假 台灣年休115天
記者李順德台北5日電
November 04, 2009 03:20 PM | 16 觀看次數 | 0 0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內政部4日邀集中央、地方機關與工商團體全盤檢討紀念日及節日法制化,決定增列兒童節全國放假一天,立法院若能趕在年底前完成立法,明年四月四日兒童節將可放假一天,但明年兒童節適逢周日,民眾第一年享受不到這項「德政」。

如果完成立法,一年總放假日將增加到一百一十五天。

馬總統的競選政見是希望恢復婦幼節放假,但內政部會商決定,維持現行三八婦女節、兒童節分列;內政部說,兒童節放假,除凸顯對兒童的重視,有利親子互動,也可與清明節假期串連,便於民間返鄉掃墓。

內政部指出,目前法定放假的民俗節日包括除夕一天、春節三天、及民族掃墓節、中秋節、端午節各一天,共七天。加上有放假的國定紀念日(開國紀念日、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國慶日),總計有十個放假的民俗節日與紀念日,若加上兒童節,將有十一個國定放假日。

有關祖父母節,與會人員肯定訂定祖父母節對建立家庭倫理具重大意義,但考量父親節、母親節都未列入現行辦法及條例草案,因此暫不列入。

內政部說,除春節及除夕逢例假日補假外,其餘紀念日及節日如逢例假日均不補假。民俗節日適逢星期二或星期四,其前、後上班日均調整放假,並擇日補上班。

明年兒童節是周日,原本就放假;後年的兒童節是周一,可與周六、周日及四月五日的清明節連成四天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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